關於與海外業主的租賃合同
近年來,海外人士為投資目的購買日本房地產的現象已不再罕見。此外,隨著生活方式的變化,即便是擁有日本國籍的人,在以海外為主要生活基地時,也會被歸類為非居住者。本次我們將針對業主為非居住者的情況下,在租賃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進行總結。
非居住者的定義
根據日本國稅廳的官網,“居住者”和“非居住者”是如此區分的:
在我國《所得稅法》中,“居住者”指在國內擁有“住所”或截至目前連續1年以上擁有“居所”的個人;而“非居住者”是指不屬於“居住者”的個人。
“住所”指個人的“生活根據地”,是否為“生活根據地”需依據“客觀事實”進行判斷。
——摘自:國稅廳
是否有預扣所得稅的義務
在與非居住者業主簽訂租賃合同时,如果承租人名義為法人,為防止非居住者漏報申報義務,承租人需成為納稅義務人,並在支付租金時將預扣所得稅部分繳納給稅務局。
然而,即使承租人名義為個人,但若用於非個人及其親屬的居住用途,也需支付預扣所得稅,請特別注意。
房地產租金的預扣所得稅率為租金的20.42%。
具體而言,作為承租人的法人需支付79.58%的租金給出租人,其餘20.42%的租金作為預扣所得稅,在次月10日前向法人所轄稅務局繳納。
納稅管理人
擁有房地產將產生各種納稅義務。然而,對於非居住者而言,可能會因無法接收納稅通知或完成納稅等事項而產生問題,因此需委任納稅管理人代為處理(接收納稅通知、完成納稅、接收退稅通知及退稅款等)。
納稅管理人可以是法人或個人。
例如,若在東京都23區內擁有物業,則固定資產稅及城市規劃稅需向都稅事務所申報,而需要提交年度申報時則需向稅務局提交納稅管理人登記。
租賃管理公司
若您擁有出租物業,則需要處理與租戶的溝通、設備安排等管理與運營相關的事項。如果您居住在物業附近,可以親自處理,但通常更推薦支付管理費委託租賃管理公司代為管理。
租賃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以下內容:
- 租戶招募
- 租金收取
- 租戶溝通
- 合同更新
- 退租處理
- 室內設備維修安排
- 各類合同文件的製作
若將納稅管理人職能也交由租賃管理公司,則可實現對物業的整體管理。
總結
對於擁有投資型房地產的人士而言,租賃管理公司在支持業主進行房地產運營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,因此選擇一家可以放心託付的公司非常重要。
FORCE集團除了提供租賃管理服務,還可以作為納稅管理人,協助海外業主管理物業。
若您在租賃管理方面有任何困擾,歡迎隨時諮詢我們!